第23屆中華民國企業環保獎報名自103年4月1日至5月15日止

2014.04.01

「中華民國企業環保獎」係本署為表揚國內推動環保工作績效優良的企業所設立,鼓勵其他事業以得獎者作為楷模,善盡企業之社會責任,共同推動環境保護工作,是企業推動環境保護的最高榮譽獎項。

      本獎項自民國81年開始辦理「中華民國企業環保獎」選拔活動,22年來共計有256事業獲獎,其中更有32家連續三屆獲獎,獲頒環保榮譽獎座。

      為獎勵並廣納更多在環保推動有優良事蹟的行業參選,第23屆企業環保獎依據行業別區分為製造業及非製造業兩組,訂有評選指標項目,依評選指標符合程度及委員評分結果遴選獲獎單位,並開放曾連續三年獲得本獎項之榮譽環保企業參與選拔,獎項區分為金、銀、銅三級,獲獎事業由環保署公開表揚。不但有助企業自我挑戰及自我肯定,更朝向提昇整體企業形象,善盡企業社會責任,以貼合不同企業的實際推行的環保工作內容。

報名時間

103年4月1日至5月15日止(遇假日順延),但本署得視評選作業進度調整。

參選資格

1. 評選年度(參選報名之前一年度)前,經政府登記有案,於境內設立且營運中之事業。同一事業體系
    總機構或所屬之分(子)公司、廠(場)或營運處(所)等,得以個別事業名稱參選。但報名參選之事業
    名稱應與登記有案之證件名稱相符。

2. 自評選年度至報名期限截止日,參選事業單項污染行為違反本署主管之環保法規,受處罰一次以
    內,總處罰二次以內,且無欠繳環保罰鍰者。(裁處金額新臺幣五千元以下者不列入計次,所屬之
    分(子)公司、廠(場)或營運處(所)採個別計算)。

3. 自評選年度至報名期限截止日,未曾發生公害糾紛紓處、調處、裁決、重大危害環境、衛生、勞工
    安全及公共安全案件者。

查詢電話

         行政院環保署管考處-施千玲小姐
       (02)2311-7722分機2932
        clshih@epa.gov.tw

         or

         豐鏵環境科技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曾聖文先生
       (02)2723-0355分機211
       (02)2723-7155(傳真)
        AEEPA@fusion-tw.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