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局103年度第2期「防火管理人複訓」講習,即日起受理報名。

2014.07.22

新竹市消防局103年度第2期「防火管理人複訓」講習,即日起受理報名。

 

新聞日期:2014/7/22            

 

 

一、新竹市消防局預訂於103年8月18日及19日共2天分2梯次,每梯次8小時,於本局5樓簡報室,辦理103年度第2期『防火管理人複訓』講習。自即日起開始受理報名,請逕洽本局轄區大隊(第一大隊:03-5229508分機503至509;第二大隊:03-5616150)或災害預防科業務承辦人:蔡佳樺,電話:03-5229508分機421洽詢。

二、對象以依消防法施行細則第13條列舉之「一定規模以上供公眾使用建築物」為範圍,並為該場所管理或監督層次幹部,且經直轄市、縣(市)消防機關或中央消防機關認可之專業機構講習訓練合格領有防火管理人證書者為優先對象;又依消防法遴用之各場所防火管理人應於每2年至少定期參加複訓講習1次,藉此強化防火意識與技能,並落實推動防火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