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年「小型企業人力提升計畫」受理申請期間及提供服務期間

2015.01.26

公告104年「小型企業人力提升計畫」受理申請期間及提供服務期間。
 主旨:公告104年「小型企業人力提升計畫」受理申請期間及提供服務期間。
依據:「小型企業人力提升計畫」。
公告事項:
一、旨揭計畫受理申請期間自104年1月16日起至104年5月15日17時止(以郵戳為憑),惟經費額度用罄時即不再受理申請。
二、計畫所提供之輔導服務與訓練課程辦理期間,自受理申請開始至104年11月20日止。
三、企業應向所在地之本署所屬各分署提出申請,各分署服務轄區範圍如下:
(一)北基宜花金馬分署:新北市、臺北市、宜蘭縣、花蓮縣、基隆市、金門縣、連江縣。
(二)桃竹苗分署:桃園縣、新竹縣(市)、苗栗縣。
(三)中彰投分署:臺中市、彰化縣、南投縣。
(四)雲嘉南分署:臺南市、雲林縣、嘉義縣(市)。
(五)高屏澎東分署:高雄市、屏東縣、臺東縣、澎湖縣。 
為使【未滿51人】之企業單位深入瞭解計畫申請、輔導服務及訓練相關作業規範,
桃竹苗分署將於民國104年1月14日、1月21日、2月5日、2月11日
於桃園、新竹、苗栗地區辦理共四場次「小型企業人力提升計畫」計畫推動說明會,
歡迎各小型企業事業單位踴躍報名參加。

本活動完全免費,請儘早報名,以免向隅。

【說明會報名網址】

http://ppt.cc/USQ~


諮詢專線(02)23660812轉199、336、339
 
 相關網址: http://www.wda.gov.tw/home.jsp?pageno=201111160007&acttype=view&dataserno=201412300002target=_blan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