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法規新制105年元月上路

2016.01.05

新的一年即將到來,新竹市政府勞工處特別提醒本市的勞工朋友、雇主及事業單位,勞動法規明(105)年1月1日起,有多項新制上路,一定要注意法規修正內容,以保障與維護權益,並避免觸法受罰。

     明年元月上路的勞動法規新制,重點包括法定正常工時,縮減為「每週40小時」;勞工的休假日(俗稱國定假日),將由19日調整為12日;勞工出勤紀錄保存年限調高為5年;雇主應於每年年底前檢視舊制勞退專戶餘額,並於次年3月底前足額提撥。

      針對法定工時縮減為每週40小時,勞工處特別提醒,雇主如使勞工於法定正常工作時間(每日8小時、每週40小時)外出勤工作,屬延長工作時間,應給予加班費。另依勞動部修正發布「保全業之保全人員工作時間審核參考指引」,明年一般保全人員每月正常工時上限為240小時,每月延長工時上限為48小時,每月總工時上限為288小時。因此,籲請保全業者務必遵守規定,維護員工的身心健康。

      因應法定工時縮減,明年放假日計12日:中華民國開國紀念日(1月1日)、農曆除夕(農曆12月之末日)、春節(農曆1月1日至1月3日)、和平紀念日(2月28日)、兒童節(4月4日)、民族掃墓節(清明日)、勞動節(5月1日)、端午節(農曆5月5日)、中秋節(農曆8月15日)及國慶日(10月10日)。勞工處提醒雇主,國定假日如適逢例假或休息日,應給予勞工補假喔!

      為保障勞工舊制退休金權益,勞動基準法特別修法,自明年起,雇主應於每年年度終了前,估算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餘額,如餘額不足給付次一年度內預估自請退休或強制退休條件之勞工退休金數額者,則應於次一年度3月底前一次提撥差額。勞工處強調,為維護勞工權益及保障退休生活,明年將全面查核轄內事業單位按月及足額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情形,並依規進行催繳。

     勞工處另提醒,明年上路的新規定,還有出勤紀錄保存年限義務提高至5年,且勞工得申請出勤紀錄副本或影本;雇主不得以法定正常工作時間縮減為由減少工資;勞工因照顧家庭成員需要,得與雇主協商調整工作起迄時間等。本市雇主及各事業單位一定要遵守喔!

     勞工朋友或雇主如對勞動法規新制有疑義,或需要免費入廠輔導,請洽勞工處勞動條件科,聯絡電話:03-5324900分機15、16、17、39、41、77、78;地址:新竹市國華街69號5樓。

新聞資料提供:勞動條件科
聯絡人:黃坤勝
聯絡電話:03-5324900分機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