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屆 小巨人獎(105年度)外銷績優中小企業選拔表揚申請須知

2016.04.22

19屆小巨人獎外銷績優中小企業

選拔表揚申請須知

 

一、目的: 為拔擢在國際市場具高度競爭力之中小企業,鼓勵其以內為主要經營基地,積極開拓國際舞台,健全企業營運管理,發揮中小企業「小而美」之精神,足以作為國內中小企業之典範,予以公開表揚。

二、參選資格:

(一)凡實收資本額在新台幣8,000萬元以下者,或經常僱用員工數未滿200 人者(計算基準:104年4月至105年3月之勞保平均人數),並符合前述表揚目的之中小企業。

(二)企業負責人須擁有中華民國國籍,且企業設立登記時間至少3年(含)以上(於民國102年5月30日前成立者)。

(三)外銷比重或外銷金額(參選類別需符合其中一項標準)

1.外銷比重:

(1)製造業(註1):前一(104)年外銷金額占公司總營業額25%以上。

(2)服務業(註2):前一(104)年外銷金額占公司總營業額15%以上。

2.外銷金額:

(1)製造業:前一(104)年外銷金額2億5,000萬元以上。

(2)服務業:前一(104)年外銷金額1,000萬元以上。

※報名服務業類別之企業,需填寫「服務業外銷實績切結書」。

(四)企業財務狀況健全,最近3年(102、103、104)其中至少2年有稅前獲利,且截至104年底無累積虧損者。

(五)曾獲本獎項或曾經撤銷獲獎者於5年內不得參選。

三、主辦單位: 經濟部中小企業處

四、執行單位:社團法人中華民國管理科學學會

聯絡電話02-23662223陳小姐

相關訊息請上網查詢http://award.moeasmea.gov